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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臺灣與馬來西亞合作打擊跨境電信詐欺集團

首批39名臺籍嫌犯今日執行遣返
【台北訊】

一、  偵辦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偵二隊)、駐馬來西亞警察聯絡組、外交部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駐馬國聯絡組、馬國警政署商業刑偵局、吉隆坡卡將警察分局及移民局等

二、  查獲時間:10145日及6

三、  查獲地點:馬來西亞吉隆坡

四、  查獲犯嫌:共239名(臺灣籍151人,大陸籍81人,馬國籍7人)

     第一批押返共39名臺灣籍嫌犯:

方○展(主嫌,男,28歲,臺中市人)

許○翔(主嫌,男,28歲,臺南市人)

黃○瑋(男,24歲,臺南市人,傷害案外逃通緝犯)

邵○瑜(男,22歲,臺南市人,誣告案外逃通緝犯)

等共39名。

五、  查獲贓證物:桌上型電腦、硬碟、筆電、GATEWAYUSB、電話、  教戰守則等犯罪事證一批。
六、  案情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偵二隊聯合駐馬來西亞警察聯絡官協同馬國警方共同於今(101)年45日及6日於馬國吉隆坡查獲8處由臺灣、大陸及馬來西亞籍等共239名嫌犯合組的跨境電信詐欺集團,其中我國籍嫌犯有方○展等151,大陸籍嫌犯有81人,馬來西亞籍有7人,當場查獲桌上型電腦、硬碟、筆電、GATEWAYUSB、電話、教戰守則等犯罪事證一批。

方○展集團於去(100)年9月間在臺灣及大陸招募成員,陸續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設立電信詐欺機房,由集團成員向大陸民眾詐稱有信用卡遭人冒用或盜刷及有銀行貸款未繳等事由,分別偽冒第一線客服人員、第二線警察、公安或銀行人員及第三線金融局官員或檢察官等名義,向大陸各省民眾行使詐騙。刑事警察局於今(101)年2月間接獲情資後,刑事警察局林局長非常重視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的不法集團,於是指示偵二隊與國際刑警科合組專案小組共同偵辦。專案小組除將相關情資交辦駐馬國警察聯絡官協請馬國警方偵辦外,另檢附相關資料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讓股張文傑檢察官指揮偵辦。

全案經刑事警察局與馬國商業刑偵局及吉隆坡卡將警察分局等歷經6個多月的偵監,掌握許嫌集團共8處詐騙機房據點,時機成熟,乃於今(101)年45日及6日雙方共同合作發動二波掃蕩,共約出動100多名警力,順利查獲許嫌集團。

方嫌集團自去(100)年9月起至1014月被查獲為止,6個多月來經清查初步估算已詐騙得逞新台幣數億元,大陸各省被害民眾估計高達上千人,確實的詐騙金額及被害人數,刑事警察局專案人員正在清查中。

方嫌集團等151名我國籍嫌犯中有36人狡辯係在馬國經營網路賭博網站,又經馬國警方與移民局調查發現偽造馬國的延長停留章戳,觸犯偽造文書罪嫌,渠等36人經移送馬國司法單位偵審後,33人向馬國法官坦承確係從事電信詐騙及偽造延長停留章戳,經法官裁處罰款後,已移入移民局收容。另3人因態度不佳矢口否認犯行,馬國法官遂判處監禁1個月,自45日起算至55日止,併科罰1000元馬幣及在監禁期滿前鞭打1鞭的鞭刑刑罰。

151名我國籍嫌犯經刑事警察局駐馬國警察聯絡官與馬國警方及移民局協調安排,已於本(5)月3日晚間先行遣返第一批共39名嫌犯,其中有2名是涉嫌誣告及傷害罪嫌的外逃通緝犯。該39名嫌犯中28名已搭乘長榮航空公司BR-228班機於晚間810分返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另11名已搭乘中華航空公司CI-722班機於晚間9時返抵桃園國際機場,刑事警察局專案小組人員已持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在桃園國際機場將該39名嫌犯順利拘提到案。經漏夜偵訊後,渠等39人均坦承在案,已於54日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另該36名涉嫌偽造延長停留章戳之嫌犯及其餘76名電信詐欺嫌犯等共112名嫌犯刻正由駐馬國警察聯絡官與馬國警方及移民局安排下一批的遣返中。
刑事警察局與馬國警方共同合作打擊跨境電信詐欺集團,今(101)年1月起至4月止已查獲2個集團分布10處機房據點共160名我國籍嫌犯,展現出臺馬警方緊密合作打擊跨國犯罪的決心與默契,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與東南亞各國合作,致力打擊跨國犯罪,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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