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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各單位重要警職官長調職、退休表(陸續建置)

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

警署:警力有限 不宜駐急診室



醫療院所急診室暴力事件頻傳,醫界建議警力進駐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的急診室。但警政署今天表示,已無多餘警力,也不宜派駐專責警力擔任公私立醫療院所急診室安全維護工作。
醫療院所急診室暴力事件頻傳,昨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國內急診醫學會提出建議,讓警力進駐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的急診室,以防堵暴力案件再度發生。
警政署今天回應指出,國內公私立醫療院所均得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設置駐衛警察,配置必要警械,以強化急診室裡的醫護人員及病人的安全維護。只是,公立醫療機構現有駐衛警察原則上已凍結不補,如果有必要申設,必須環境或業務性質特殊,可專案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至於派遣專責警力常駐區域級以上醫療院所急診室,警政署高階警官說,目前警察總人數在行政院總量管制原則下已屬有限,警力的運用應以達成警察維護治安及交通任務為主,已無多餘警力,也不宜派駐專責警力擔任公私立醫療院所急診室安全維護工作。
至於強化各地區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及病人安全維護,警政署已通令各警察機關,對於設有急診室的醫院可依其需要,聯繫轄區地方警察機關納入巡邏線,設巡邏簽到簿,由員警定時或不定時前往巡簽,並進入急診室聯繫守望,以阻嚇不法之徒暴力行徑。
警政署也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與轄內各醫療院所的雙向聯繫,醫護人員如發現有暴力之虞,或已發生衝突時,應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對於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滋擾醫院秩序或妨害執行醫療業務行為屬實者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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