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網頁●各單位重要警職官長調職、退休表(陸續建置)

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值勤36小時 警具名檢舉不如外勞




2013-7-29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林進文,昨日具名向監察院長王建煊、內政部長李鴻源、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長郝龍斌、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等人檢舉「警察工作超時違法」,並蓋職名章抗議:「再繼續下去,下一個過勞死的人,將會是我!」

林進文將檢舉函PO上臉書,抗議說,當警察32年,近10幾年來,台北市各警分局偵查隊,值班勤務連續24小時,若加隔日12小時上班,幾乎連續工作36小時以上,他說:「刑警不是超人,這種上班方式,遠不如外勞!」

林進文更批評警察局各級督察,無視勤務表上員警已連續工作36小時,還經常藉督勤找碴,他感嘆:「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他表示,已罹患肝疾,不再做沉默羔羊,有視死如歸的覺悟,不怕各級督察來查「真相」。

警政署回應指出,5月間早由刑事局通令全國各縣市警察局,其所屬偵查隊,不可再有「全天值日」狀況,必須拆成「一日兩班制」服勤,目前僅花、東及澎湖等縣市,基於警力不足現實考量,目前仍有24小時值日的權宜過渡作法;台北市是首善之區,警力足可調配全日兩班制服勤,將會要求台北市警局改善。

據了解,警政署5月6日曾通令所屬各警察機關,律定除值宿分駐、派出所、小隊外,將每日常態性8至12小時的勤務編排,改為8到10小時,嚴禁採3段式勤務編排,使員警能有集中的休息時間。

基層員警透露,警察勤務條例規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但警力不足,只能延長基層員警的勤務時數,才能補足缺額的問題,很無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