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6月25日凌晨1時有2名民眾入住桃園機場諾富特飯店647、649房間,該飯店安全人員於25日7時許自飯店櫃檯監視器發現先有2人進入,後有5-6人再進入,且未登記身分資料,有安全的顧慮。經安全人員向該飯店安全主管報告,該飯店總經理及安全主管等飯店人員即親自前往了解,但該2房內之民眾均拒不理睬,飯店工作人員因住客拒不開門,遂強行開房以瞭解房內狀況,所以該強行開房非警察人員所為。
至媒體報導有警察人員在現場乙節,因該飯店主管執行敲門不應,見本局執行今日維安勤務之待命航警人員在一樓,遂商請本局同仁上樓於六樓通道蒐證,以維飯店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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