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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各單位重要警職官長調職、退休表(陸續建置)

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中華民國與史瓦濟蘭王國簽署警政合作協定

建立兩國警政合作及打擊跨國犯罪合作架構
警政署於今(7)日代表我國與史瓦濟蘭王國簽署第一份以國家為締約主體之警政合作協定,簽署儀式在內政部警政署舉行,由警政署長陳國恩與史瓦濟蘭皇家警察總署總監馬格古拉(Isaac Magagula)代表簽署,史瓦濟蘭駐華使館官員及助理警察總監恩古本 (Polycarp Ngubane)、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鄭維以及警政署副署長黃宗仁等人共同出席觀禮,儀式莊嚴隆重。


●展現我國參與國際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並維護世界正義之決心
我國與史瓦濟蘭王國簽署警政合作協定之目的在於為兩國發展警政合作及打擊跨國犯罪建立合作架構,未來我國警政署與史瓦濟蘭皇家警察總署將在人員互訪、專業技能訓練、執法經驗分享、技術協助及警察進修教育等方面加強交流,並透過情資交換、合作偵辦及協同行動等方式共同打擊跨國犯罪。本次警政合作協定除能強化我國與史國之外交邦誼及警察交流合作外,亦展現我國積極參與國際社會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並維護世界正義之決心。

●署長積極與各國洽簽警政合作暨共同打擊犯罪協定(議)
為因應跨境犯罪態樣與手法多元化之趨勢,我國近年來已陸續與中國大陸、美國、越南及泰國陸續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協議。警政署陳國恩署長認為我國警察有責任及義務並有實力與世界各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同時,我國警方在刑事鑑識、刑案偵查、社區警政、犯罪預防及科技建警等方面已累積長足的經驗,可供友邦參考並提供相關諮詢協助。因此,陳署長自就任以來,以促進國際警政交流及提升我國警察國際能見度為目標,積極透過各種管道與各國洽簽警政合作暨共同打擊犯罪協定(議)。

●本次警政合作協定具有三項重大政策指標意義
本次在外交部協助促成之下所簽署的兩國警政合作協定,具有多項指標意義。第一,這是近年來第一份以國家為締約主體,也是首度與位於非洲之友邦簽署的警政合作協定。第二,這份協定更是落實蔡總統就職演說所提「新政府會支持並參與全球性新興議題的國際合作包括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之施政方向,以及行政院林院長於530日首次主持行政院治安會報中指示「毒品及詐欺兩大隱憂問題須面對及快速改善」之具體表現。第三,在當前詐騙集團逐漸將犯罪據點轉移到非洲及中南美洲等距離較遙遠國家之趨勢下,藉由此合作架構,我國可以為友邦史瓦濟蘭提供我國預防及偵查詐騙犯罪之經驗,並使未來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相關合作事宜有所依循,以共同保障兩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民眾創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首批警大畢業生將深化臺史兩國警政教育訓練合作關係

史瓦濟蘭警察總監馬格古拉 (Isaac Magagula)曾於86年及101年訪華,一向積極促進臺史兩國警察合作。本次訪華,除與警政署簽署警政合作協定外,另一項重要行程即是參加該國兩名警察就讀於中央警察大學之畢業典禮,他們分別就讀於警大警政管理研究所及刑事警察研究所,是史國首批遴派前往警大進修深造之警察。馬格古拉總監表示,透過兩國警政合作協定架構下,未來史國將推派更多優秀的幹部來臺就學及訓練,吸取臺灣的警政經驗,並就個案進行跨國打擊犯罪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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