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年底統調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特勤中隊警員蕭乃維,警專30期畢業,統調前都是在派出所服務。其實乃維是科技大學畢業後,才選擇走上警職這一條路,所以他是屬於屆臨的狀況下進入警察專科學校接受訓練的,乃維用著堅定眼神述說著:當時下定決心要往自己的夢想前進時內心並沒有太多的顧慮,反而是很平靜很堅決的感覺,沒有錯我就是想要做我喜歡的工作。
「莫忘初衷;熱心助人」是乃維給自己初任警職的目標。勤務中接觸的案件不論身分是加害人,被害人;亦或是尋求協助的民眾或排解情緒的民眾,在從警後才知道原來在我們日常中的「平凡順利」是如此的多不可得;我們生活中的「公理正義」是如此的費勁心力。
因為有在社會底層的弱勢一生淪落街頭生活痛苦最後選擇結束人生;也有因染上毒癮的人鋃鐺入獄搞的妻離子散,當然也有好的回饋曾經用盡心思幫助以及保護那些默默無名徬徨無助的民眾,讓那些受到傷害的民眾可以看見正義的曙光等等...。說真的「如果沒有從事這份工作,我可能無法看盡人生百態;也無法有日常即無常的感觸,因為工作上總是會處理到許許多多的案件,總會有這麼一些案件,會碰觸到自己內心最在意的那一塊,但我總不能因為這樣就害怕難過甚至怯步退縮,因為如果我都沒辦法第一時間去幫助處理那還有誰可以幫忙!」乃維有感而發的說,也許就是這份職業的關係,讓他的人生擁有了比別人更多不同的體悟跟看法。
ㄧ畢業就承辦婦幼保護的業務再加上對於犯罪偵查有興趣的乃維,在派出所時就接觸許許多多的案件,在偵辦案件與犯嫌接觸的過程中,讓他覺得社會上許許多多問題的根源皆可以追溯至「家庭」這塊核心的問題,絕大多數的在與犯嫌訊問筆錄的過程或是於轄區了解案情內容中,常常接收到的訊息都是不健全的家庭或是沒有溫暖的家庭。「家是人生第一個學習的地方」,家是主導人如何去思考,如何去行為的一個重大的因子。
因為在派出所承擔婦幼業務所以比較常接觸有關於婦幼的案件,其中有一件讓他印象最深客無法忘懷的一個案件是在107年當時震驚社會的殺嬰藏屍案,在這資訊爆炸的世紀,社會案件我們都是隔著電視看著新聞去得知訊息的,例如王昊虐童致死案,台北小燈泡案件及邱小妹妹死亡案件等等?因此當下自己要去處理類似的案件時,真的無法相信為什麼這樣一個天真無邪的小生命會遭到如此的對待,但當下的我又不能有太多情緒起伏來引響我的偵辦進度,因為當下唯有好好處理讓案件結束才能讓這個小生命得以善終。
古有明訓「清官難斷家務事」,每起家暴案件的發生是由錯縱複雜的原因產生而成,身為警職的我們雖然無法針對那些原因一一去化解,但我們能協助的是提供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及遠離受害的風險。
服務至今,乃維感受最深的是警職這一條路真的需要有責任感及澆不息的熱情,雖然有時候社會並不會對我們太友善;雖然有時候民眾並不會完全認同我們,但我始終相信堅守法律的規範,合法的去執行法律賦予我們警察的職權跟權利,才能有效的去維護社會秩序,及幫助那些需要法律保護的人們,唯有在偵破案件及看見被害人安心的笑容,既使再累我還是對警職這一條路抱持著滿滿的熱忱!
而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自身能力的成長及對法律的熟知是執勤過程的金鐘罩鐵布衫。憶起自己曾經處理火車站層出不窮的愛心筆案件時,看著被害者留著眼淚訴說自己內心的懊悔跟自責時,我的內心除了不捨被害人受騙之外,更重要的事是我的腦海中一直在想該如何從被害者這邊的敘述去製作一份可以制裁詐騙嫌疑人的筆錄,最終因為在熟悉法律的情況下,不但使嫌疑人坦承犯罪還順利的幫助被害人追討回十幾萬的現金,當下的成就感至今猶難忘懷。
而於去年底才調動至高雄市警察局保安大隊特勤中隊的我,從徵選到為期三個月的結訓,正式成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特勤中隊一員,一路走來並非容易因此我很珍惜自己身為特勤的一員,特勤中隊是在執勤上比較屬於高危險的警察單位,但因為有紮實的訓練以及同事間互相照顧的革命情感,使我有信心可以與弟兄們一起去面對工作上的困難跟挑戰,未來我也會繼續抱持著打擊犯罪的熱忱在這美麗的高雄市內守護者港都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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