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近日發生一起溫馨的失物尋回事件,展現了警民合作的力量與城市中人與人之間的善意。一名29歲李姓男子從桃園南下臺中遊玩,卻因遊興過度,醉酒後不慎將隨身包包遺失在大馬路邊。包包內有現金新臺幣11,000元、汽車鑰匙、個人證件和信用卡等重要物品。
113年8月1日中午,李男酒醒後驚覺包包不翼而飛,立即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報案求助。該所警員鄭景元接獲報案後,耐心協助李男調閱監視器,但由於李男掉包時因酒醉意識不太清醒,無法確切說明遺失地點,經員警耐心調閱沿路監視器,發現包包是掉落在進化北路上,且被一名男子拾獲拿走,鄭員依據男子的穿著研判應為晨運者,可能會在相同時間進行運動。
果然,鄭員在隔日同樣的時間點約5時30分許,沿著晨運者的運動路線搜尋,最終成功找到這位拾獲包包的善心人。該名民眾表示,因昨日趕著上班無法將拾得物送到派出所,擔心失主會著急,正打算今天提早出門將包包送到派出所,恰好就遇上尋找包包的員警,最終成功將包包完璧歸趙,讓李男欣喜不已,感謝警民合作的迅速與高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特別提醒,外出遊玩時務必保管好隨身物品,出門前、離開公共場所或上下車時應仔細檢查,避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起遺落包包事件展現了社會中的善意與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也希望能為其他人帶來警示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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