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分局太昌派出所於日前上午許接獲花蓮一信行員報案,表示有一名男子神色異常疑似遭人詐騙,行員亟需警方到場協助。
太昌派出所所長孫豈、警員于士鋒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現場為許姓老翁(69歲),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看的宣稱可為經濟困難的民眾發放緊急救濟金的貼文,許翁不疑有他主動傳送訊息詢問,對方以「協助申請救濟金」為由指示許翁至金融機構申辦提款卡,於領取開卡後將提款卡寄至指定地點。
所幸在申辦金融卡時就被機警的行員發現異常,經過警方與行員耐心的解釋與勸說,許翁才恍然大悟驚覺遭詐,警方也協助許翁將詐騙集團的聯繫方式封鎖,避免日後詐團以其他方式騷擾拐騙。許翁也十分感謝警方與行員的協助,他在日後將會尋求正當的管道,並且注意訊息來源。
假冒慈善機構或金融機構的詐騙案件頻傳,詐騙集團以各種名義,要求民眾提供或郵寄提款卡,進而盜取銀行帳戶內的財物,更甚至將被害人金融帳戶當作人頭帳戶從事不法。
吉安分局長林俊廷呼籲,切勿將金融卡、提款卡或帳戶提供他人使用,不僅可能讓帳戶成為犯罪集團的人頭帳戶,協助他們進行非法資金轉移,甚至導致帳戶遭到金融機構凍結。一旦涉及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持卡人不僅將承擔民事賠償,亦會面臨刑事責任,。請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將金融卡交給任何不明人士或團體,以免成為犯罪集團的工具,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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