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08日11時許在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307號前,被害人林姓女子(89年次),從一輛基隆首都客運下車後,遭一名男子由後方於下車點推倒受傷,救護人員隨即送至醫院包紮治療。
據瞭解郝姓犯嫌與林女當日搭乘同一班基隆往台北之公車,疑似因在公車上聽到林女重覆開啟化妝盒之聲音,心生不滿雙方發生口角,郝嫌心有不干故尾隨林女下車後,乘林不注意由後方推倒林女後逃逸,松山分局接獲報案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於半日內查獲犯嫌到案,除依刑法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偵辦,並將其送醫治療。
松山派出所所長霍建元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冷靜處理,對於任何暴力行為警察均會積極查緝到案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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