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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 星期四

男子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撞車造成回堵 警立即派員交通疏導排除事故

 

12月5日6時50分在台中市中清路八段與三民路口,蔡男(47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中清路七段東往西方向行駛內快車道,行經上述地點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徐男(5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中清路八段西往東方向行駛快車道,發生碰撞致雙方駕駛皆受傷送醫救治,傷勢均無大礙。駕駛均無酒駕情事。本起事故造成車多回堵,本分局立即派員交通疏導,於8時許恢復全線通車。

蔡男逆向部分,警方將依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車道」舉發,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籲駕駛人行駛道路應遵守標誌、標線及務必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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