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5月29日發生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學童遭割喉案,引發社會輿論關注。隨機殺人案件因其不可預測性、犯嫌無明確動機且無特定目標的犯案,因此較一般殺人案件更難以預防,先前國外發生隨機殺人案例,經常發生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及學校等公共場所,對於上開場所的安全維護工作係為警察機關防範是類犯罪的重點。經統計100年迄今計發生隨機殺人、性侵致死案件共計6件,全數均已偵破。
內政部警政署於案發後,旋即要求相關警察機關加強勤務作為與網路犯罪預警情資蒐報,嚇阻不法行為並預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期以減少社會大眾恐慌,相關強化預防作為如下:
(一)建立處理機制
1、危機偵測: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轄內各人潮聚集場所及學校調查列冊,依危安狀況分級分類,並協調設置監視系統,主動掌握建築物圖資與相關設施。
2、成立編組:各警察機關規劃成立應變任務編組,預擬各項處置腹案,加強防範措施,遇有重大事故,立即開設應變指揮所,全面動員緊急應變防處。
3、危機防範:對於轄內可能發生重大人為危安案件之處所、路段及治安要點,加強巡邏及守望等具體防護措施。
4、建立快速通報及反應機制:於接獲重大危安事件之通報後,迅速統合警力趕赴現場,防止危害擴大。
5、落實查訪:針對治安顧慮人口等再犯高危險群(殺人)實施查訪,以家戶訪問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員警若發現查訪對象有再犯或不法嫌疑之虞時,除先行勸告或以其他適當方法促其不再犯外,應陳報分局交由刑責區佐警進行複查,如確有再犯或不法嫌疑者則依法偵辦。
(二)加強校園安全維護措施:
內政部警政署於104年5月29、30日通報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加強校園安全維護作為如下:
1、各警察局務必加強轄區各級學校校園之安全維護工作。
2、各警察分局應主動與各級學校聯繫,加強監視系統之正常維運。
3、協調校方要求警衛、保全人員、教職員加強校園巡守工作,如有狀況請立即與警方聯繫。
4、請各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各分局立即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級學校召開二、三級聯繫會議,強化校園安全維護機制。
5、加強轄內各級學校周邊地區治安死角巡邏,對未設駐衛警察、保全之學校園區,特別注意加強早晨、中午、黃昏、深夜之巡邏勤務。
6、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安全維護。
7、加強清查過濾監控轄內有危害治安顧慮之精神病患(反社會人格、社會邊緣人士等)或曾犯妨害性自主罪、擄人勒贖等治安顧慮人口。
8、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檢視錄影設備是否堪用有無死角,拍攝角度視界是否適當;加以維修調整加設相關設備。
(三)強化宣導作為
1、各警察機關利用各種時機加強宣導,或製作相關防護標語、海報,強化民眾對重大人為危安事件(如隨機殺人案件)之認知與警覺。同時配合學校、交通事業單位、營業場所,教導民眾遭遇人身安全危害情狀時,應如何自保,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以利機先處理。
2、警察機關應學校邀請或與學校協調,派員赴各級學校講解相關法令及人身安全保護等課題,灌輸師生法律常識,並提供犯罪預防宣導等事宜,充實彼等危機處理及應變能力。各警察機關以「暴力犯罪防制」及「人身安全保護」為宣導重點。
(四)辦理教育訓練
為即時因應各種緊急治安事件需要,內政部警政署業於104年5月19日至22日、5月26日至29日舉辦「談判人員訓練班」,共計調訓245人,以提高員警執勤之警覺性、強化應變及加強機動執行專案能力。
內政部警政署為預防隨機殺人案件,除加強各項勤務作為、增加見警率,以防有心人士有可趁之機外,並強化相關機關協調聯繫。另於勤務執行工作,要求相關警察機關於案件發生時,落實報告紀律,發揮指揮、調度、管制之功能,實施緊急應變措施,期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消弭事故,將傷害及財產損失降至最低。面臨社會狀況丕變,犯罪案件型態日趨多元化,警察機關當盡己力完成相關偵防工作,全面減少治安事件發生,以給民眾安心、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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