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員林分隊警員林建良,警專27期畢業,彰化人。
自99年畢業分發至國道,他覺得這份工作成就之一在於處理國道事故上,因為有些事故發生後不見得肇事車輛會停留現場,受害者可能也無法解釋發生經過。在高速公路一旦發生事情,往往無法經由地域性關聯查找,只能一一調閱影像清查經過該路段可疑車輛或是以其掉落物品或是爆胎掉落胎皮,逐一將各項跡證拼湊把肇事者找出來,雖然調閱影像及後續追查很費時費工,常常看影像看到頭昏眼花,但最後能釐清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還受害者一個公道,讓他覺得所付出的辛勞都是值得。
建良說,遇到很多民眾都認為警察出來就是要開單、找麻煩,可是他自己工作了一段時間,看過國道上很多事故發生都是由於民眾一時的貪圖方便或是粗心大意造成,取締開單是為了遏制民眾僥倖心態,畢竟在國道上違規影響到的不是只有他一個人,而是包含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及權益,依法取締也是保護民眾的方式之一。
從警6年,他覺得:警察工作是真的辛苦,但也是最快能讓人成長的工作,碰到很多突發的問題要有臨場反應,面對各式各樣的民眾應對方式都不同;其實警察工作跟醫師、律師性質蠻相近的,多時候都只有「一次機會」,處理得不妥當後果可能會很嚴重,真的很佩服在岡位上學長姐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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