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35歲黎姓逃逸移工四處躲藏新北市、桃園地區交界處打工,龜山警分局大埔派出所巡邏員警今日上午8時許在復興一路與文化七路口,發現梨男形跡可疑上前盤問,梨男以貼自己照片變造居留證提供警方查證,員警以護照號碼查出該居留證為女性也是逃逸移工已遣返出境而識破他的詭計,自知無法狡辯說出姓名,才說出真實姓名是逃逸移工,居留證是偽造的,全案以偽造文書、出入國境移民法等罪移送法辦。
今日上午8時許大埔派出所警員吳明哲等人執行巡邏勤務,經過復興一路與文化七路口時,梨姓男子(35歲、越南籍)獨自站在路口,看見警車經過立刻轉頭,舉動引起員警關注下車盤問,員警要求梨嫌拿出證件受檢,黎嫌拿出貼他自己人頭照片的彩色居留證應付員警,員警以M-Police警用電腦查證出入國境,發現該居留證所留護照號碼應為女性(何氏)且已因行方不明被遣返出境,員警立即反問梨嫌居留證真實性,梨嫌經不起員警不斷詢問下,才以簡單中文表示該居留證同鄉給的,他自己貼上照片再複印來應付警方盤問,帶回派出所偵辦。
警方查出梨男越南籍移工,於102年來台在台南地區從事製造業,因為想要賺更多的錢,才於104年逃跑原雇用公司,北上在新北市、桃園地區四處工地打工,梨男以偽造居留證應付警察盤問,最後仍被機警的員警識破,全案依偽造文書、出入國境移民法等罪移送法辦,警方呼籲公司行號負責人切勿雇用逃逸移工,避免觸法最高可罰款75萬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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