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路口事故發生率,潮州警分局預計於今7月15日至21日連續7日實施「路口不停讓違規大執法」,同時宣導駕駛人遵循「幹道減速慢行、支道停車再開觀念」,確保行車安全,請民眾務必遵守路口停讓規定。
遇「閃光紅燈」號誌、「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時,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前行」。如未停車再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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