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蔡姓女子日前來臺中訪友,返家時眼見乘車時間在即,果斷在友人陪同下搭乘計程車趕火車,然而惱人的莫非定律作祟,下車時竟不慎將手機遺落車內被迫「滯留」臺中,員警接獲蔡女求助後,立即協助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聯繫上當時的運將,原來其將蔡女送至目的地後便返家休息,才會沒有聽見不斷響起的手機鈴聲,他也熱心協助手機物歸原主,再度帶著蔡女趕車踏上歸途。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劉佳竺、實習生王婷葦星期三晚間10點於所內值勤時,1名女子神色焦急入內求助,經員警上前關心,原來蔡姓女子這天特地從臺南來與好友相聚,歡樂時光總是特別短暫,當她察覺預定搭乘的返家車次乘車時間迫在眉睫,就近搭乘北區某百貨公司排班區的計程車趕往車站,然太過心急的結果往往就是欲速則不達,她到達剪票口,才發現下車時太過匆忙,竟不慎將手機遺落車上,多次嘗試撥打手機卻都無人接聽,越發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想當然耳最後仍是錯過了原定的車班,抱著最後一線希望求助員警。
由於蔡女當時並未記下車牌號碼,員警先協助將手機設定為遺失模式,接著沿路調閱監視器影像確認其所搭乘的計程車,最後終於鎖定車輛聯繫上該名陳姓計程車司機。原來蔡女是當天的最後一趟乘客,司機接獲電話當下早已返家準備休息,得知趕車的乘客遺落手機還滯留臺中,立即返回車上尋獲手機,也熱心將手機送至派出所物歸原主,拿回手機的蔡女臉上洋溢著失而復得的喜悅,感激地不斷向員警與司機表示感謝,也在陳姓司機的協助下再度趕至客運站搭車踏上歸途。
警方提醒,民眾出門在外務必隨時注意及收妥隨身財物,搭乘交通工具下車前也請再次檢查有無遺留個人物品,並避免將貴重物品放置車內,避免影響遊興或造成後續不便。另搭乘計程車時,可隨手記錄車牌號碼並轉知親友保障搭車安全,在不小心遺落物品時,也能有線索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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