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警分局今年偵破毒品案件,溯源發現上游疑似藏身於臺南市區出租套房,該販毒集團涉嫌使用於今年8月5日列管為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混合菸油製成電子菸彈,以網路作為販賣管道,販賣予青少年,施用後因會造成無法思考、異常顫抖,宛如喪屍一般,也被外界稱為新興的「喪屍毒品」、「上頭電子菸」。
警方持續追查,掌握臺南地區32歲王姓男子及29歲郭姓女子涉有重嫌,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智股沈昌錡檢察官指揮偵辦,將王、郭2嫌查緝到案,查扣「依托咪酯」菸油4628.6公克、菸彈成品326顆、分裝工具一批及販毒所得162萬餘元,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王、郭2嫌以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作為原料,製造、分裝電子菸彈,於臺南、嘉義地區進行販售,從中牟取暴利,本次所查獲的原料,共計可製作、分裝約1000顆電子菸彈,加上完成品菸彈,市價逾新臺幣200萬元,所幸警方及時查獲,避免大量毒品流入市面。
警方表示,毒販將「依托咪酯」混入菸油內製成電子菸彈,販售予夜店、KTV等處,並於網路上販售,成為青少年普遍濫用之新興毒品,甚至有人吸食毒菸彈後駕車,因無法思考及控制行動,造成重大死亡車禍,為此行政院已於今年8月5日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3類新興毒品列為三級毒品,檢警依毒品罪全面查緝,製造、運輸、販賣可重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毒駕致死最重可判刑10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