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肯定雲林縣民防總隊人員常年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感謝協助打擊詐欺犯罪及搶救大災害之熱忱奉獻,雲林縣警察局於本(113)年11月14日18時假虎尾鎮「世界餐廳」針對服務滿20、30、40年之民防人員、義勇警察人員及義勇交通警察人員辦理公開表揚,特別恭請民防總隊指揮官縣長張麗善蒞臨會場,轉頒內政部獎牌給予資深績優的協勤弟兄,藉以表彰熱心公益與服務精神,並於會中由指揮官縣長張麗善、副指揮官張炳耀、民防大隊長蘇振毅、義勇大隊長謝奇峰、義交大隊長張松竹,接力分享自身及周遭親友受騙之真實案例,共同籲請全體協勤民力全力打詐、識詐、阻詐及懲詐,期許轄內民眾不再遭受詐騙。
雲林縣民防總隊編組民力計有民防大隊、義勇警察大隊及義勇交通警察大隊合計1,745人,警察局局長李建民在表揚大會中向與會人員等協勤弟兄宣導「打詐儀錶板」、「打詐新四法」及分析本縣詐欺現況,資料顯示雲林縣8月至10月詐欺案件,從479件下降至381件,減少98件;至於財損金額,從2億3,982萬下降至1億1,596萬,減少1億2,386萬元,與全國相比,全國10月受理1萬8,094件,雲林縣10月受理381件,只占全國2.11%,全國10月財損120億6,844萬,雲林縣10月財損1億1596萬,只占全國0.96%,另打詐工作成效部分,警察局1月迄今已經查獲51件383人,查扣不法利得8,367萬餘元,113年下半年查緝詐欺集團成效列乙組縣市第1名,1月迄今與金融機構及超商共同攔阻民眾遭受詐騙之金額達1億6,484萬7,177元,相關「打擊詐欺」及「識詐宣導」工作,皆獲上級警政署評核「特優」,皆有賴於縣長大力支持及本縣民防總隊各協勤民力義務性的服務貢獻予社會,才能有這樣的成績。
「打詐新四法」修法主要在「嚴懲詐欺犯罪」、「賦予執法機關合法使用科技偵查手段」,來精準打擊詐欺犯罪,其中打詐新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修法後,詐欺犯罪最高已經可以關到12年,併科新臺幣3億元以下罰金,且加強網路廣告平臺業者、金融業者及電信業者責任,讓相關單位共同來防範詐欺犯罪。
警察局長李建民表示,打擊詐欺犯罪需要跨局處、跨機構、跨領域共同合作,透過本縣民防團隊全體參與,公私協力,發揮自衛自救功能,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希望民防總隊各幹部能成為我們反詐種子教官,深入村里、百工百業各階層宣導反詐騙相關知識,才能防止民眾受騙,守護鄉親辛苦賺的財產;打詐視同作戰,不成功不罷休,零受騙、零財產為我們終極目標,我們最終將獲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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