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所長林武傑、巡佐王坤煜、警員黃治惟及侯懿真於7月2日晚間9點多執行路檢勤務時,辦案經驗豐富的巡佐眼尖發現有名女騎士在路檢點前30公尺處突然急停,將車停到路旁後便無動靜,巡佐見形跡可疑立即奔上前盤查,由於這名越籍女子出示的居留證照片與本人有落差,面對員警尋求更多佐證,她以證件由公司統一保管、沒有仲介電話等藉口想掩人耳目,未料警方根本不買單,越發覺得事有蹊蹺,當所長隨口詢問其居留證上的生日時,她竟表示:「那邊是錯的。」這句話也讓員警瞪大眼睛,連珠炮似的持續追根究柢,眼見紙包不住火,她這才承認:「對不起,我是逃跑的。」
經了解,這名21歲的楊姓女子來台工作已3年9個月,前一份工作雖然順利,然工廠卻沒有續聘意願,前幾個月工作期滿後,她也沒透過仲介另覓工作,就這樣以朋友的居留證作為擋箭牌闖蕩江湖,卻沒有好好記住上頭的所有資訊。員警核對資料時,發現再過2個小時就是楊女生日,對此她也表示既無奈又好笑,沒想到今年的生日這麼讓人難忘,楊姓女子於警詢後也依規定移交內政部移民署臺中專勤隊,擇期遣返回國。
警方提醒,現行法規對於外國人逾期滯留罰鍰已提高至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管制禁止入國期間也提高至最高7年;若聘僱未經許可外來人口從事非法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次違反更將涉及刑責,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非法聘僱、媒介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若發現有外來人口從事不法的情形,均可向警方或移民署專勤隊檢舉,攜手消弭治安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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