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唐姓女子日前特地搭乘計程車從臺中火車站趕赴高鐵,卻因遺忘後車廂的行李,趕車計畫宣告泡湯,她果斷回到起點向轄區警方求助,在員警的協助下,沒多久便成功鎖定計程車,並聯繫司機取回行李,重新踏上旅程之際,唐女不忘向員警表達感謝,也心有餘悸地笑著說:「不會再忘記了!」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員王柏皓、實習生蔡東沿星期三下午5點多於所內執勤時,29歲的唐姓女子匆忙地入內求助,原來稍早為了趕搭高鐵返回臺南,她從臺中火車站攔了輛計程車飛奔前往,卻因為太過匆忙,竟遺忘放在後車廂內的行李箱,待其想起時早已看不見計程車的車尾燈,為了找回行李箱,她放棄原先欲搭乘的車班,果斷返回火車站向轄區警方求助。由於唐女未記下車牌號碼,員警透過其提供的上車地點及時間為線索,協助調閱車站周邊的監視器,儘管暑假期間人車潮較多,王姓員警身為調帶高手,沒多久就成功確認其所搭乘的計程車。
而王姓運將接獲警方通知後前往查看,也證實後車廂內確實有個行李箱,對於自己未多加確認滿懷歉意,便請唐女稍作休息,自己會儘速將行李箱送至派出所,確認行李下落後,唐女也彷彿吃了定心丸,真正物歸原主後,更是開心地不斷向員警道謝,再次啟程前也笑著說:「待會兒不會再忘記了!」
警方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個人貴重物品務必置於包包內等較不易掉落處,大件行李則儘量放在視線所及範圍內,下車前請再次檢查有無遺留個人物品,避免造成財物損失。另搭乘計程車時,可隨手記錄車牌號碼並告知親友保障搭車安全,也能在不小心遺落物品時有線索可循,簡單的一個舉動卻能有大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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