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偵辦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
二、查獲時間:114年2月至3月期間。
三、查獲地點:南投縣、高雄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徐○○(男、22歲)等13人。
五、查獲贓證物:手機、SIM卡、金飾等證物1批。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自去年12月間針對詐欺集團以「創○投資公司」及「永○投資公司」等虛設投資公司之名義,詐騙國人假投資案件之被害人資料進行分析追查後發現該詐欺集團係以南投縣水里鎮有黑幫背景之夫妻檔為首,指揮旗下車手從事面交取款犯行,全案遂報請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該集團犯罪手法係先透過社群媒體以高獲利及假冒知名投顧老師等常見手法,來鬆懈被害人心防,並藉此招攬被害人加入假投資詐騙群組,聽其指示安裝詐團操控的手機APP應用程式;為使被害人掉入陷阱,詐欺集團透過應用程式偽造不實數據使被害人誤信有獲益,並匯款數仟至數萬元不等小額獲利取信被害人,被害人誤信有暴利可圖故加碼大筆金額進場,隨後詐團再指派車手成員偽冒理財專員前往被害人住處面交取款,另徐姓主嫌為招募車手加入集團,除以炫富方式及編織「加入集團發大財」之話術招募急需用錢之車手加入集團外,另利用黑幫暴力討債手段,脅迫債務人加入詐團,並監控債務人執行狀況。
(三)全案自114年2月起至3月間執行查緝行動,陸續查緝徐姓主嫌與配偶黃女及同案共犯等13人到案,相關犯嫌警詢後依涉嫌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徐嫌因涉案情節重大,經檢察官複訊後向該管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四)刑事局呼籲,假投資詐騙手法猖獗橫行,犯嫌常利用人性弱點,以放長線釣大魚或施以小利誘使被害人上當,進而詐騙大筆金額;任何投資都具有風險,就算股神巴菲特也會不小心失算!當您發現未符合一般邏輯之獲利廣告或是投資管道非屬於政府管理之投資管道時,應格外謹慎小心;另為維護社會治安,壓制黑幫氣焰,刑事局將持續掃蕩不良幫派組織,溯源刨根詐欺、洗錢等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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