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5/19 12:41
發稿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於日前接獲情資,有「竹聯幫○堂」份子疑似假藉「○○建設公司」顧問名義,實際上以暴力手段向協力廠商逼討債務,若遇有不從則以毆打或砸車等非法手段,恐嚇被害人就範。大隊長黃明昭獲報後,特指示偵查第四隊與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務必查緝該等不法組織集團到案,以貫徹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全國性「威力肅槍掃黑專案行動」之淨化社會治安目的。
專案小組於偵查期間發現「竹聯幫○堂」大哥葉○德(綽號:奶油)喜以『盡收天下兵器,以弱諸侯』對外號召幫眾,並由葉嫌於「○○建設公司」擔任顧問,表面上負責招攬工程、水電施作或整合土地合建等,實際上卻伺機向「○○建設公司」強索不當介紹回扣(少者數萬元、多者達八千萬元);於遇有不從時,葉嫌乃策動教唆旗下幫眾伍○祥、陳○延、蔡○發等人延攬黑衣男子施以騷擾、威脅、恐嚇、砸車等惡質行動,脅迫建設公司員工配合。另專案小組於偵查期間意外發現葉嫌擅以兩面手法,向被害人佯稱可居中協調買賣土地,建造祖先祠堂,俟被害人交付財物後,才發覺遭騙,乃迫於無奈,將祖先陰宅暫時遷移至寺廟。
本大隊偵查第四隊於掌握葉嫌等人不法事證後,立即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徐檢察官名駒指揮偵辦,經數月跟監、蒐證,昨(18)日分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拘票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順利拘捕葉○德、伍○祥、陳○延、蔡○發等人,並扣得請款明細等涉案證物。於詢後,將葉嫌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隨案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於日前接獲情資,有「竹聯幫○堂」份子疑似假藉「○○建設公司」顧問名義,實際上以暴力手段向協力廠商逼討債務,若遇有不從則以毆打或砸車等非法手段,恐嚇被害人就範。大隊長黃明昭獲報後,特指示偵查第四隊與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務必查緝該等不法組織集團到案,以貫徹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全國性「威力肅槍掃黑專案行動」之淨化社會治安目的。
專案小組於偵查期間發現「竹聯幫○堂」大哥葉○德(綽號:奶油)喜以『盡收天下兵器,以弱諸侯』對外號召幫眾,並由葉嫌於「○○建設公司」擔任顧問,表面上負責招攬工程、水電施作或整合土地合建等,實際上卻伺機向「○○建設公司」強索不當介紹回扣(少者數萬元、多者達八千萬元);於遇有不從時,葉嫌乃策動教唆旗下幫眾伍○祥、陳○延、蔡○發等人延攬黑衣男子施以騷擾、威脅、恐嚇、砸車等惡質行動,脅迫建設公司員工配合。另專案小組於偵查期間意外發現葉嫌擅以兩面手法,向被害人佯稱可居中協調買賣土地,建造祖先祠堂,俟被害人交付財物後,才發覺遭騙,乃迫於無奈,將祖先陰宅暫時遷移至寺廟。
本大隊偵查第四隊於掌握葉嫌等人不法事證後,立即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徐檢察官名駒指揮偵辦,經數月跟監、蒐證,昨(18)日分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拘票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順利拘捕葉○德、伍○祥、陳○延、蔡○發等人,並扣得請款明細等涉案證物。於詢後,將葉嫌以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隨案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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