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自87年6月24日公布施行後,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施行家暴法的國家,並將每年6月訂為「家庭暴力防治月」,警政署為肯定所有從事婦幼安全工作同仁的付出及辛勞,特別在今(6/24)日署務會報頒發紫馨獎,表揚全國婦幼安全工作績優員警。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5年來,警察機關通報家庭暴力案件數呈現逐年增加,104年警察機關受理(通報)家庭暴力案件5萬7,239件,較103年5萬2,105件增加5,134件(+9.85%),顯示民眾防暴意識抬頭,願意公權力的介入。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今(105)年1至5月全國家暴通報件數4萬7,922件,其中警察機關通報數2萬7,252件,占所有件數五成以上(56.9%),可見當民眾遭受暴力對待時,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警察。因此,警察對於婦幼安全的保護及預防被害更顯重要。
家庭暴力案件,由於被害人基於家庭私務或個人隱私等考量,往往不願聲張或對於公權力的介入思考再三,因此警察處理這類案件必須要更專業、細緻及耐心,才能兼顧案件處理及當事人的感受。警政署為強化婦幼案件的處理,於全國各警察分局都設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家庭暴力防治官,專責辦理家庭暴力、兒少保護等婦幼安全工作。據國內學者研究指出我國警政婦幼安全保護工作與世界其他先進國家相比,毫不遜色,這是全國警政婦幼團隊共同努力的成果,值得給予肯定及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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