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年約60歲的姚姓市民前來本分局建成派出所表示,自己稍早從板橋搭乘計程車至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一帶,下車時不慎將皮包遺落於車上,皮包內有銀行信用卡、大筆現金及雇用外勞的相關文件。經了解原來報案人是為了雇用外勞的事宜,特地專程前來臺北市,沒想到竟將皮包遺忘在車上,經其自行電詢警察廣播電台、計程車公司客服人員皆無所獲。求助無門下,只好前來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尋。
警員林錦瑞於當日10時至11時擔服資料整理勤務,見姚姓老婦頂著豔陽,滿身大汗的前來求助,語氣甚為焦急,遂先行安撫其情緒後再細細詢問,原來報案人母親年紀已屆90歲,而自己年事已高沒有體力負荷全天候照顧母親的工作,故急需雇用外勞來協助照護,想不到竟然把相關的文件遺落在計程車上。
經林員了解老婦乘車的路線、上下車地點、車型等相關資訊後,憑藉著以往經驗,初步研判有6支監視器可能攝及報案人所搭乘的計程車。果然僅花不到10分鐘的時間,就找到有攝及計程車車牌的監視器清晰畫面,遂立即透過資訊系統查詢司機的聯繫方式並通知其前來歸還皮包。
報案人見司機前來歸還皮包,竟喜極而泣,姚婦表示自己平常作事都十分謹慎,沒料到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本已不抱任何希望,沒想到遇上熱心又細心的警察,才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尋回皮包,也讓她對警方高效率的工作精神留下了深刻印象。
大同分局呼籲,市民搭乘計程車時,務必紀錄計程車的車號及司機姓名,並切記於上下車時取走隨身物品,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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